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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法律顾问委员会关于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1/12/22 0:00:00 来源:湛江律协

 随着党中央对依法治国工作的不断深化,为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从2020年湛江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业务专业委员会成立以来,委员会就一直思索着如何精准把握我市法律顾问工作的需求点,扩大法律顾问的市场面,积极为促进我市的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深入发展出谋献策。近两年,法顾委王海志主任带队组织委员会有关成员先后深入村(居)、企业、政府机关,分别对法律顾问中村(居)、企业、政府等三大块进行调研,了解各单位聘请法律顾问的情况,倾听他们对法律顾问服务的心声,根据聘请法律顾问的现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2020-2021年聘请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现状与特点


(一)村(居)、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的现状

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级司法局和各县(区)政府、村(居)的支持和高度重视下,全市村(居)委会已经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达到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市政府及各县区政府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政府从高校聘请法学教授、法学专家、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相当部分的湛江市政府工作部门也单独聘请了专业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县区政府一级法律顾问工作在全市普遍推进,但县区政府工作部门、镇政府一级聘请法律顾问不多。我市大型企业聘请法律顾问情况比较多,但中小微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并不普遍。

随着法律顾问工作的不断深入,律师作为单位法律顾问根据顾问单位的不同特点和需求,进行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运作,特别是在合同规范化,防范合同法律风险,代理诉讼案件上成效明显,但涉及其他类型的法律顾问业务比较少。律师对法律顾问市场开拓没有主动性,对非传统的法律顾问业务没有很好的深入服务,处于比较传统的服务模式。

(二) 村(居)、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的特点

1、村(居)委会的法律顾问聘请是基于政府提供资金,法律顾问通过自愿报名,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审核,确定律师的。村(居)委会对律师的挑选并不具体主动性。

2、机关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是根据规定通过网络平台或优质挑选律师、法学专家作为法律顾问的,机关事业单位对法律顾问的挑选具有主动性。

3、企业挑选法律顾问的选择性和需求性、主动性要比村(居)、机关事业单位自由度、需求性和迫切性更大,但大部分聘请的企业都是在面临诉讼或一些复杂法律事务的时候才会聘请法律顾问。

4、村(居)、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费用都普遍较低,大部分停留在每年3000元—3万元之间,超过5万元一年的法律顾问费比较少。

5、村(居)、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的需求集中在法律业务咨询和合同草拟和修改上,政府部门和国有大中企业还有出具法律意见的要求。

6、律师靠人脉关系和口碑获取法律顾问单位的为多,在市场上竞争获取法律顾问的比较少,法律顾问聘请程序上没有完全实现市场化、透明化。本市律所与珠三角大所比较在法律顾问业务竞争力上略显劣势。

就调研情况来看,湛江市法律顾问工作总体上体现为 “体量大,效果好,待扩展,需深入”的特点。调研中发现了法律顾问业务扩展不够,与市场需求不一致,没有深入提供客户需要的优质法律服务的问题,需要一步促进和改善。

二、目前法律顾问工作的存在问题


(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不顺畅

律师根据法律顾问单位的要求对合同进行起草、修改,参加会议、谈判,代理诉讼案件等,这些基本是顾问单位的通知下进行的,律师并没有主动根据顾问单位存在的法律风险和法律需求对顾问单位进行全面梳理并提出法律建议,处于比较被动工作的局面。

(二)律师提供顾问服务的专业知识水平有待提高

律师对不同的法律顾问单位需要不同的专业知识支撑,随着分工的专业化,律师行业也呈现专业化趋势,包括劳动、刑事、行政、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国际贸易等专业领域,都需要术业有专攻。如担任建筑单位的法律顾问,不但需要法律知识更需要建筑行业的专业知识,还要把法律知识和建筑知识相结合,才能担当起法律顾问的责任。目前我市的状况是不少律师未能深入了解和学习法律顾问单位的专业知识,无法高质量提供服务。

(三)村(居)法律顾问业务与受理村民个人业务存在利益冲突的现实情况

在村(居)委会法律顾问工作中,法律顾问既要充当村(居)委会的法律顾问,也要兼顾接受村(居)民的委托咨询。当村(居)民与村(居)委会存在矛盾或纠纷,律师作为该村(居)法律顾问与村(居)民诉求的利益冲突问题就会出现。

(四)法律顾问履职情况缺乏考核机制

法律顾问考核形式化,法律顾问工作没有年度和聘期考核机制,这导致无法科学有效评估法律顾问的工作的成效。

(五)缺乏规范化管理措施、制度

法律顾问工作没有工作计划、方案,所做工作没有记录和台账,做了多少工作都无迹可寻。

三、对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


(一)建议律协加大法律顾问作用的宣传,构建法律顾问选购平台(使用财政资金的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该平台以企业为主),让需要的顾问单位了解律师和律师所的专业特点进行选聘。

(二)以律协为主举办法律服务交易市场(最好两年一次或一年一次),汇集法律服务资源,做成不但是法律顾问选聘市场也是法律服务类市场,拓宽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案源,把法律服务做强做大做出名声。

(三)加强对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的培训,不但培训法律专业知识,也应包含劳动、刑事、行政、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国际贸易等专业领域知识的学习,请该领域专家和实务工作者进行讲授,特别是律师平时遇到的知识难点。

(四)建立法律顾问工作的量化考核机制。结合定量、定性考核标准,实行优胜劣汰,让法律顾问在有偿服务模式下,能够提升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质量,让法律顾问认真、勤勉的提供专业服务。律所建立法律顾问单位档案检查、工作报告、记录机制,作为法律顾问考评的依据。

(五)把法律顾问工作从被动变为主动,让法律顾问单位找顾问律师,变为顾问律师主动深入单位发觉顾问单位存在法律风险的地方并提出规范化、制度化的建议,最大限度降低顾问单位的法律风险,提供法律服务覆盖面,拓展法律服务需求点。

法顾委近两年的调研活动,取得较好的一手资料,了解了法律顾问的市场行情和需求,对进一步开拓我市法律顾问市场和升级法律服务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我们的调研工作还存在不够全面,不够细致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业务交流和理论研讨,加强实操能力培训,努力为提升我市律师法律顾问服务水平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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