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简讯|会员违规行为调查工作委员会召开八届市律协调查委第一次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4-10-22
10月17日下午,会员违规行为调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调查委”)在市律协会议室召开八届市律协调查委第一次工作会议。市律协会长许德鸿、副会长吴国志出席会议,副监事长何华、秘书长段静雅列席会议,调查委全体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调查委主任邓有淼主持。

(会议现场图)
邓有淼主任带领全体委员学习了中华全国律协《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并表示新的一届调查委要在市司法局党组和市律师行业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全国、省律师协会章程和相关工作规则认真履职,团结合作,争取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随后全体委员从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合作交流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并提出针对性的工作建议。会议还确定任命陈奕华委员担任调查委员会秘书长,并经过全体委员的充分讨论与审议,大家一致赞同将调查委全体委员划分为三个案件调查工作组,采用“以老带新”的工作模式,确保调查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邓有淼主任主持会议)
何华副监事长对本次会议发表了监事意见,认为会议是新一届市律协调查委的首次全体会议,符合《湛江市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会议高效地完成既定的议程,取得较好效果,将对今后调查委的工作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何华副监事长发表监督意见)
吴国志副会长指出,认为调查委要制定好2025年度工作计划,对工作开展方式进一步细化,确保工作计划能够落实到位。同时希望全体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团结合作,客观公正开展调查工作,通过对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促进全市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吴国志副会长讲话)
许德鸿会长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发言,本次会议的成功召开,与会委员畅所欲言,积极建言献策。他强调,全体委员需要加强对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以及《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的学习,不断提高调查委的工作能力,要严格按照全国律师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的规定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客观公正高质量地的完成调查工作,希望全体委员牢记使命,不负重托,为规范我市律师执业行为,提升我市律师的社会形象和引导广大律师当好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作出积极贡献。

(许德鸿会长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