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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普法|我市律师参加湛江市红树林湿地保护条例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1-16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提高广大群众环保意识,以律师之力助力湛江“红树林之城”建设,1月10日下午,我市律师积极响应号召,参加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局主办,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司法局等单位协办的“湛江市红树林湿地保护条例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红树林保护普法宣传工作。

在赤坎区金沙湾红树林科普基地活动现场,庆荣所李宛珊、国邦所陈志、盈科(湛江)所朱友宏律师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湛江市红树林湿地保护条例》宣传册子,为群众讲解红树林湿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红树林保护相关知识,培养群众保护红树林的意识,共同营造参与红树林保护的社会氛围。


(图为我市律师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保护红树林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下一步,我市律师将持续积极参与公益普法宣传活动,发挥专业优势,为我市全力建设“红树林之城”贡献律师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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